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五举措推动“质量建设年”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酒泉市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出“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一流,创敦煌检察品牌,确保检察工作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通过补短板、树品牌、建机制、抓专项、育典型等五方面举措,“质量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方面举措包括补齐短板弱项,针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提升困难、空白项较多,以及六项重点工作指标基数小、竞争力薄弱的情形,紧盯指标短板,狠下功夫。紧盯素能短板,完善“导师帮带制”,实行“1+N”帮带模式。针对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涉案财物管理、财务管理、报销、采购及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紧盯管理短板。树立工作品牌,打造“益”心守护敦煌文物品牌。建立“同心圆”未检工作室,全面落实亲情会见、法律援助、社会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提高侦查监督质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建立推进机制,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省院“五步工作法”要求,各部门对具体工作任务、阶段目标和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分析一次工作进度,每季度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省市院、敦煌市委下发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部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考核办法,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将办案环节、过程、质量、效率、效果和日常行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抓实专项行动,服务中心大局,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等监督活动。保障民生福祉,深入开展食药领域法律监督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深化典型培育,从大、精、新、好四方面着手,培育先进典型。 (酒泉融媒记者 易雅晨 通讯员 刘伟强)

责任编辑: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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