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公安: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22年以来,民乐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生态立县”战略和祁连山生态功能区目标定位,围绕“一屏四城五区”和“三个示范区(园)”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动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广辟线索来源,深挖犯罪链条,严厉打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树牢安全理念 强化保护防范


把保护生态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辖区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日常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共巡查河道50余次。推动林区警务向林场、管护站(护林站)、林业站延伸,全面开展重点时段、重点林区的治安巡逻、森林防火等工作,广泛宣传林木资源管护、森林草原防火、禁食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林木等法律法规,在维护全县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林草资源、提升林区治理水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监管力度 提高治理成效


在早、晚高峰时期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验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不断压减高污染机动车活动空间,引导群众主动淘汰。今年以来,共查处、治理高污染车辆60余辆。认真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办理黄标车、老旧车注销登记。深入客货企业、场站等,全力清理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2022年以来,全县范围内报废重点车辆52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机动车检测,严格执行大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加强对中重型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震慑,今年以来,共查处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限行区域违法行为1042起。

严打违法犯罪 确保生态安全


坚持打击破案和规范执法、惩治违法犯罪并重,统筹打击治理破坏环境突出问题,成立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与法院、检察、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强对在侦在诉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工作方向进行协商,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收集证据的能力,推动案件高效办理。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深入展开打击整治攻势。2022年以来,紧盯河湖水污染违法犯罪,查处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治安案件1起、治安处罚2人。深入分析研判我县破坏林木资源发案特点和规律,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主动出击,累计出动警力459人次、车辆114车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移送起诉滥伐林木刑事案件8起9人,森林失火案件5起11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4起4人,有力震慑了破获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深化宣传教育 推动共建共治


紧盯“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地球清洁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六大行动”及“三进三问三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场站、批发市场以及建筑工地、采砂企业、建材企业,广泛宣传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限行规定、限行路线和处罚措施等,有效提升了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的交通意识。深入环保工作一线,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全面采访报道,集中曝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了良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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