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四川省广安市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邻水实验学校变相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给学生家庭造成较重的经济负担。经查实,该校自2015年以来,以“电子书包班”“创新人才实验班”“智慧班”的名义,分三个阶段实施基于使用平板电脑的信息化教育,涉及学生13274人次,共收取平板电脑及软件服务费2437.65万元。目前,该校所收费用已悉数退还,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

▲“四川一学校强制学生买平板电脑”传播趋势图
该事件于12月26日8时38分首发于抖音,随后被多家媒体报道,27日获得相当高的话题点击量,28日15时网络舆情信息传播声量达到峰值,之后话题仍有一定热度。截至30日零时,该事件相关话题微博阅读量高达948.6万。

▲部分网友评论

▲正负属性分布图
针对此次舆情事件,部分网友认为该校以是否购买平板作为分班依据,涉嫌教育歧视。另有部分网友认为该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薅家长羊毛,变相收费“吃相”太难看。更有甚者,基于该事件始于2015年,怀疑学校内部存在诸多利益勾连,进而质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作风问题。
诚然,在“互联网+”时代,教育手段的革新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先进数字化设备的辅助下,学习能够变得更加高效,这本无可指摘。但若将是否购买平板作为分班教学的依据,就明显是校方利用自身权力进行强买强卖。如确有购买平板用于教学之必要,应公开透明地进行采购,而非打着“自愿”的旗号加重家长负担。
近年来,学校强制学生购置平板事件屡见不鲜。5月26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5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案例;12月29日,教育部网站通报太原21所学校强制学生购平板,33人被处分,清退2600万元……这些案例都是把教育信息化的费用摊派到学生身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实上,国家教育部门对此类事件早已令行禁止。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再次强调“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如果掺杂了太多的利益纠葛,学校也就失去了教育的本质。既然有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禁止此类变相乱收费的违规现象,就应加大监管力度,或者出台更多更有力的措施,让违规者付出相应代价。
(分析师 胡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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