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开展村级治理服务有效促进基层治理

自2021年,天桥区村(社区)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后,天桥区民政局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区委组织部的具体领导下,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积极探索规范村级治理服务的有效工作方法,在加强党的领导、发挥自治作用、强化权力监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治理核心,“绝对加法”保障组织引领。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党建引领是有效治理的核心关键。天桥区强化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乡村振兴大局,实行头雁队伍提升、软弱涣散提升攻坚、阳光工程等行动,教育引导村级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坚强领导。

  在实现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基础上,天桥区鼓励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代表、小组长,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理财小组;优先将表现优异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小组长等纳入发展视野,解决“源头活水”问题。天桥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星级管理规定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增强基层党员责任感。

  以“网格”引领为切入点,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中,天桥区要求党员分片联系群众,以党员带动群众,常态化开展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结对帮扶和义务劳动服务,协助调查处理群众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汇聚成村级发展“最大合力”。

  规范村级管理,“适度减法”实现减负增效。

  顺应新时期群众民主意识、利益观念日益强化的要求,在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内容上做好减法。新一届村级班子产生之后,首先从“亮明家底”做起,天桥区先后通过主题党日+阳光工程、村务公开目录监督落实行动等,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栏及公开监督等5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查清问题所在,列出问题清单台账,按照计划整改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断探索公开方式的智能化创新,采用电子屏、微信群、美篇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实现公开的随时随地随势。

  天桥区民政局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配套完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好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规范村级工作记录档案,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网络培训,指导村“两委”班子结合竞职承诺,科学制定五年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向群众问计问需,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不断推进村级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天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4+1+4”牌子设立的标准,继续开展“牌子多”整治工作,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强督导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减负增效,让村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村居自治留出空间和时间。同时,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指导街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注重将清单落实与放权赋能等协同推动、紧密衔接、务求实效,坚决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

  理顺治理关系,“最优乘法”激活治理力量。

  实行基层“微治理”模式,建设“街——管区——村——网格”的四级联动治理结构,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发挥自我管理的最大功效。天桥区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落实“一报四议两公开”制度,探索形式多样的民主议事决事机制,制定《村级事项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模板供村级参考借鉴使用,在桑梓店街道重点打造4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村级议事协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丰富村级治理主体,基本建立起“遇小事照村规执行、遇重要的事按章程办理、遇急事找村民代表商议解决、遇大事由村民大会决定”的议事规则。

  天桥区民政局为促进“五社联动”更好地发展,开展“幸福家园”工程,打造“阳光益民”“乐益助民”“情暖夕阳”农村社区公益项目,依托桑梓店街道社工服务站,开展基层协商民主为主题的市域社会治理项目,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作用,激发了基层自治的活力。

  做好法治、德治、自治的融合文章,天桥区以法治为纲,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实现“天网”“雪亮”工程双覆盖;以德治润心,大力实施文明实践工程和“出彩人家”创建工程,健全红白理事会,积极选树典型、弘扬正气;以自治保障,扎实开展村级场所提升行动,健全完善集服务群众、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党群服务中心,搭建村民自治平台,保障村民集中有效参与村级事务。

  完善监督机制,“精密除法”管好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利运行监管机制,全面营造基层治理发展的良好生态。天桥区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对7大类64项“小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监督等逐一明确,列出基层权利运行的“高压线”,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配套制定村“两委”人员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天桥区全面组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由不在村委会任职的党组织纪检书记(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村级事务尤其是重要工作的落实。凡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定期向村民公布进度、通报落实情况,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此外,区级层面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廉洁专员、驻村(居)监督员等制度,近距离了解掌握基层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和收集问题;街道层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村(居)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在村民最关心的村务方面聘请第三方财务专业机构入驻加强村级合同、财务监管;村级层面引入民主评议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年终奖惩直接挂钩;村级权力运行更为清晰透明,促进了党员群众充分信任和有效监管,促进了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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