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华录》海报设计公司回应“录”字争议:出于设计师的设计,不便透露太多

近日,古装轻喜剧《梦华录》正在热播。其中,该剧海报和片头中用软笔书法写作的“录”字是否为错字引起网友热议。对此,中国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创始人之一杨再春表示:“从古至今不管是繁体字和简体字都没有这种写法,这个字肯定是错字!”

《梦华录》海报设计公司回应“录”字争议:出于设计师的设计,不便透露太多

据新民晚报报道,《咬文嚼字》主编黄安靖表示,“因为书法艺术本身需要创造性,有些字是可以做一些变形处理的,不能轻易判错。就像我们现在使用的简体字,很多都是源于古人书法时的异体字。当然,书法上的异体字也需要合乎书法字典上的传承。”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郭永秉曾向媒体展示“录”字的各种异体字写法,并没有海报上多出一横的写法。郭永秉说:“书法上异体字的使用,要遵循规范,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尤其是影视作品的标题,很多中小学生都在看,更应该使用规范文字。”

记者查阅发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梦华录》片尾的滚动字幕显示,引起“错字”争议的海报由三兔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设计,该公司官方微博“三兔传媒ThreeTo”也曾于今年3月发布《梦华录》宣发海报。

为此,九派新闻记者联系了三兔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回应称,“录”字的特别写法是出于设计师的设计。公司作为腾讯的供应商,因为制作过程涉及保密,不方便透露太多。

九派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梦华录》出品方——企鹅影视。截至发稿,暂无回应。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黄依婷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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