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告诉我们,爱上偶像也许只是你自己的幻觉


嫁给自己的偶像是很多少男少女的难以避开的青春之梦。

知名女星大S再嫁偶像具俊晔,刷屏两岸娱媒和各种热榜。

具俊晔,韩流先驱团体“酷龙”组合的成员,1998年受邀到台湾参加演出,台下的大S成为他的歌迷。

1999年具俊晔再度来台,经朋友介绍认识大S,这位自己的超级粉丝。

超级粉丝与当红偶像一见钟情,于是开启了一段少女青春之梦的恋爱故事。

当年青春之梦戛然而止。多年之后的戏剧性再嫁,那是怎样的一种勇气?

但,不是所有人都是大S,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多年后还可以嫁给自己的偶像,嫁给自己的偶像成功的事例极少的,多数失败告终,更有甚者一生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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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之读心者》空姐张雨晨就没那么幸运的,她爱上了自己的偶像,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郑浩。

在一个废弃的停车场中发现了一具尸体,被塑料薄膜密封的,尸体已经皂化的不成样子,经过推理和面部复原技术,再结合附近派出所的报案情况,尸体被确定是空姐张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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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晨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所以放弃了喜爱的小提琴,考上了空姐。和郑浩的相识缘起候机室,后来得知郑浩是有妇之夫,张雨晨愤然分手,但郑浩在张雨晨上班的地方服用安眠药自杀,求她不要离开自己,同时深情的告白。表示自己爱上了张雨晨,会和妻子罗琦离婚娶张雨晨。


张雨晨相信了,辞职了,满心期盼等郑浩离婚来娶自己,但等到最后的结果是生命的戛然而止。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其实不然,偶像之恋,青春之梦,少男少女谁不误入?

沈力,原是AJ时尚集团一名负责端咖啡的实习生,因罗琦的提拔,一路升职,顺风顺水。在高中时期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罗琦,就一直喜欢罗琦,视她为偶像。

后来到罗琦的AJ时尚集团上班,距离偶像是越来越近了,又承蒙她的照顾,更是对罗琦死心塌地,更是无法自拔的爱上罗琦。

沈力以为罗琦也是深爱的自己,以为他们之间是爱情,以为罗琦离开宋浩之后,就会选择自己。

甚至为了和罗琦在一起,答应帮她杀人。以为杀人后,和罗琦就可以永远在一起。这一辈子,罗琦都离不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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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罗琦最爱的是郑浩,她知道自己无法逃避法律的责任,最后选择的是和郑浩永远在一起。

张雨晨为了郑浩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生命终止于青春伊始的23岁。

沈力为了罗琦杀了人,搭上自己的一生,这辈子毁在了杀人的那个时刻。

追星的最高境界,是嫁给偶像,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张雨晨也好,沈力也罢,确切地说,是对“爱的幻觉”,把初期因“圆梦”而陷入情网的悸动当成“爱,他们认为和偶像在一起,他们的生活就会达到幸福的巅峰,以为人生无与伦比,达到了巅峰造极的境界。


成功嫁给偶像的案例有吗?有,大S嫁给偶像具俊晔;刘德华娶了影迷朱丽倩。

然而我们只看到粉丝嫁给偶像,明星娶了粉丝,却忽略了这位粉丝自身也足够优秀且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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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本人是个独立且清醒的人,十几岁就带着妹妹出道,勇闯娱乐圈,作为从艺二十几年的多栖演艺人员,拍过戏、做过主持、写过书、做过歌手。一路坚持做自己,自律独立果决有魄力,绝对的人狠话不多,妥妥的偶像存在。

在嫁给具俊晔前,他们曾经就相恋过,谈过一年的恋爱,当时因为韩方经纪公司阻扰而分手的。

原本大S还邀请过具先生来参加自己主持的节目,结果对方爽约了。即便当时大S还只是个小主持,伤心之余她也并没有沮丧灰心,而是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付诸实践而努力前行,把自己活成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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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倩曾当选马来西亚选美小姐,做过平面模特,家境富裕,1986年,朱丽倩结识随香港明星足球队赴吉隆坡的刘德华,2001年公开相恋并喜结连理,二十几年相伴至今,和大S的风风火火不同,

她始终给人淡雅、娴静的印象,平静又传奇。

两种不同的偶像人生,相同的是都足够清醒也足够独立,都愿努力为爱坚守却不迷失自我。

爱是美好和平等的。作为自律的原动力,真正的爱,往往是可以促进自我和他人的心智成熟,且具有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一定是双向奔赴彼此成就的。所有的热恋在炙热之后,终将趋于平淡,心理学家艾瑞克·弗洛姆认为爱是人与人之间的创造力,而不是感情。在他看来,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机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相信不管是大S还是朱丽倩,她们不管嫁给谁,都会幸福的。因为她们独立且清醒,活得通透,知道自己要什么能做什么、愿意做什么、想做什么、该做什么,不盲目不迷失。

不是所有浪漫都会有结果,但!愿一切为之努力的事情,都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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