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张娜,出生于1985年4月1日。2013年参加内蒙古电视台《星光快车》获得年度亚军。2014年参加中央音乐频道《歌霸天下》获得周冠军。2014年参加上海卫视《妈妈咪呀》获得晋级选手。2014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获得周冠军,月亚军,年度12强。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2015年参加安徽卫视《中国红歌会》。2016年举办个人首场演唱会。2016年参加中央电视台《幸福账单》。2017年参加中央电视台《黄金一百秒》。2017年获得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优秀歌曲奖。

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2022年被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数智乡村工作委员会、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社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好品牌网、新媒体经济网、数字城乡网、地球村民网和数智乡村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推介为“中国好品牌形象大使”和“百位好民星”。(陈锦龙)

附一:“百位好民星”遴选推介标准

1、没有被公开处分和负面报道过。

2、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和不良记录。

3、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混淆视听等低俗恶俗言行。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有一定的底线思维和艺术良知。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7、自愿为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8、自愿为乡村文化振兴和三农品牌发展奉献力量。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张娜:“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附二:“百款草原好品牌”遴选推介标准

1、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具有鲜明的草原品牌文化基因和属性。

2、产品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合作社)拥有从事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示及已经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和市场规范,具有鲜明草原特色。

6、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产品需至少通过一项市场准入认证认定,农产品食品通过“三品一标一产地”等其中一项认证认定者优先入围。

8、产品需至少拥有一项地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农产品食品企业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者优先入围。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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