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万家:万传美顶替秀玉上大学,令人气愤,已构成冒名顶替罪

近日,由赵丽颖、罗晋、唐曾等人主演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

幸福到万家:万传美顶替秀玉上大学,令人气愤,已构成冒名顶替罪

赵丽颖饰演的何幸福一角积极向上,敢拼敢闯,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她的夫家老王家一家人和幸福的性格却截然相反,由于是村里的小户,一家人唯唯诺诺,安心过日子。

可是,他们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上他们。好不容易一家人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幸福的小姑子,王家的小女儿王秀玉却发现,原来自己十年前高考考上了大学,但是却被自己的同学,万家庄书记的女儿万传美给顶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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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这部剧中万传家和王庆来已经够让人生气了,但是万传美一出场,才真的让人三观碎了一地。万传美顶替别人上大学,毁了王秀玉的一生,但是她却毫无悔改之心,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错了,竟然还以死相逼,威胁自己的父亲去帮自己解决这件事。无奈的老父亲万善堂,向老王家跪地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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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多有原型。2020年,聊城冠县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挑战公平正义底线的事,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多起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案例浮出水面。这些事件,使多位受害人的人生遭遇的重大改变,毁了他们的一生。

这些案例也推动了我国司法的进步。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在这个修正案中,新增加了很多罪名,其中就有一条针对此类案件的罪名:冒名顶替罪。

幸福到万家:万传美顶替秀玉上大学,令人气愤,已构成冒名顶替罪

【法条链接】

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

对于此罪名,必须得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存在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冒名行为;

2.必须是去获取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资格,如果是其他领域的资格,则不构成该罪名。

幸福到万家:万传美顶替秀玉上大学,令人气愤,已构成冒名顶替罪

《幸福到万家》中,万传美顶替王秀玉上大学的行为就是属于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行为,构成冒名顶替罪。

根据《刑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好了,本期内容就给大家分享到这,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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