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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娱周报 - 乐华娱乐撤回香港IPO计划;刘畊宏为曾售假致歉


每周文娱要闻,尽在观娱周报。“观娱周报”由周俊武律师团队每周一定期推送,旨在为您呈现过去一周最重要的文娱行业资讯。

本期周报全文约5517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行业要闻简讯


1、乐华娱乐撤回香港IPO计划,原定于9月7日登港交所

9月1日,乐华娱乐撤回香港IPO计划。据悉,虽然通过上市聆讯,但乐华娱乐决定暂缓赴港IPO的计划。

此前,乐华娱乐于2022年8月24日至31日招股,原计划于9月7日正式登陆港交所。乐华娱乐被认为是国内艺人经纪的王牌企业之一,坐拥包括王一博、韩庚等众多艺人。不久前,据乐华娱乐招股书披露,韩庚续约至2024年,王一博、孟美岐续约至2026年,范丞丞至2023年。乐华2019年至2021年三年营收28.43亿,9成营收来自艺人管理,第一艺人贡献超过56.8%。(来源:网易娱乐)

来源:网易娱乐



2、被翻旧账曾卖“假燕窝”?刘畊宏致歉

8月30日,曾因售卖“假燕窝”翻车的带货主播辛巴公开发文称,某电商平台众多网红主播都存在售卖同款“假燕窝”的现象,并有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其中也包括当红主播刘畊宏。消息一出,当即登上微博热搜。

8月31日,刘畊宏发布微博称:对于我先前合作的公司选品不够严谨,导致信任我的消费者受到损害,我感到非常抱歉,也因过去的经历,现在的团队更加严谨把关。

刘畊宏团队的合作方杭州麦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此前发布声明称,对2020年燕窝纠纷事件中未能得到商家退款的刘畊宏夫妇直播间消费者,公司会一直进行无限期代为赔付,公司也已经于2021年初与刘畊宏团队解除合作。(来源:澎湃新闻)

图片来源:@刘畊宏willliu



3、《杨戬》官博因美术概念创作物料风波向原创者道歉

8月29日,电影《杨戬》官博针对当日发布的一组美术概念创作物料,向博主“Kairyan_zcl”及“EXCA_包小汪不开班”道歉,称由于宣传执行团队在物料整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疏漏,误将他们创作的影片早期设计参考素材图作为概念设计图露出。现已撤销已发布物料,并向原创者表示歉意。

据悉,在该美术概念创作物料发布后被网友指出是自己创作,是自己早些年画的概念氛围图,引起关注。(来源:新浪微博)

图片来源:@追光电影新神榜杨戬



4、柳青瑶起诉蒙面舞王以及刘宇侵权,各方作出回应

8月29日,琵琶演奏者、音乐制作人柳青瑶再次发布视频表示艺人刘宇在《蒙面舞王》节目中的舞台表演曲目侵权她的原创作品《兰陵王入阵曲》,将正式起诉节目方及刘宇本人。

INTO1组合发布声明称,是与节目组确认版权无异议后才完成的表演,并在事情发酵后与节目组联系处理。刘宇本人转发回应称,尊重并支持原创。

随后,柳青瑶对于INTO1组合官博及刘宇微博发布声明再次做出了五点回应,声称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来源:人民文娱)

图片来源:@人民文娱



5、P图造谣赵露思网友成老赖

近日,赵露思与周某、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更新,被告周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今年3月周某因该案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4.5万元;5月,周某被限制高消费。

据此前媒体报道,周某在无明确事实依据的前提下,通过PS图片的方式捏造赵露思微博发布了“喜欢你@……”的言论,构成对赵露思的诽谤,侵害了赵露思的名誉权,被法院判令向原告赵露思公开道歉,并赔偿4.5万元。周某已于3月31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来源:中新文娱)

图片来源:@中新文娱



6、高通iphone芯片反垄断案最新进展:法院撤销10亿欧元罚款,欧委会放弃上诉

8月30日,欧盟反垄断机构撤销了之前曾向高通开出9.91亿美元反垄断罚单,知情者称,欧盟反垄断机构不准备上诉。对于高通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胜利。

据悉此前,2018年欧盟委员会将矛头指向高通,它认为高通在2011年至2016年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让苹果在iPhone、iPad中使用自己的芯片,将英特尔等对手非法排除在外,欧盟委员会基于反垄断规则,对高通的行为处以9.97亿欧元(9.91亿美元)的罚款。(来源:知产前沿)

图片来源:知产前沿



7、直播带货主播的噩梦?阿里公布多个虚拟人直播专利

近日,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多主播虚拟直播方法以及装置”专利公布。

专利摘要显示,该方法应用于虚拟直播控制系统,包括:获取直播间的直播模式设置参数以利用多个虚拟人物在直播间进行直播;基于直播模式设置参数确定具有第一播报风格的第一主播及具有第二播报风格的第二主播;获取直播间的待播放文本,对待播放文本进行文本语义分析;确定为第一直播文本段落、第二直播文本段落;获取第一主播及至少一个第二主播的三维渲染模型,驱动第一主播及至少一个第二主播在直播间交替播报待播放文本来进行直播。

本申请还适用于虚拟现实场景,可利用上述方式生成的待播放文本,通过三维建模的方式对多个虚拟人物的进行渲染,以生成多个虚拟人模型来进行直播。据悉,在北京冬奥会期间,阿里巴巴集团全球科研机构达摩院曾推出虚拟数字人冬冬,以协助推广2022年冬季奥运会。她不仅注册了个人淘宝直播账号,还注册了微博账号。(来源:凤凰网科技)

图片来源:凤凰网科技



8、马斯克正式通知终止收购推特,推特美股盘前下挫超3%

8月30日,推特美股盘前下挫超3%,马斯克的顾问向推特发送了终止收购函,正式通知协议终止。

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在7月8日的终止信被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于8月29日向推特发送了终止信。2022年8月29日终止收购的通知信函中的依据是对7月8日信中描述的终止依据的补充,而不是替代。推特在收购案中对指控的遗漏构成诱骗欺诈,使参与各方有权获得赔偿。关于某些事实的指控在7月8日之前就已经为推特所知,但在此之前没有向相关各方披露,这些指控后来被曝光。

特斯拉CEO马斯克认为8月29日的信函并不是法律上终止该交易所必需的,因为他已经根据7月8日的信函有效终止了交易。关于这些事实的指控为终止收购推特的协议提供了额外和独特的依据。(来源:腾讯新闻)

图片来源:网络



9、腾讯游戏宣布信息无障碍专利免费许可计划,用游戏技术改善视障人群生活

8月29日,由腾讯游戏与瑞声科技联合主办的2022无障碍数字场景创新论坛在深圳举办。论坛上,腾讯游戏CROS体系下的MTGPA(终端技术优化项目)团队正式宣布专利开放许可计划,将源自游戏《和平精英》的振动触觉反馈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项目中产生的相关专利,以免费开放许可的形式陆续授权给全社会的公益项目使用,这也是游戏技术相关专利首次跨界应用于无障碍领域。(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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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动态速递


1、脉脉用户编造百度疫情期间吃开工饭,法院判决赔偿百度25万

近日,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二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2020年2月,用户“百度员工”在脉脉发帖称“疫情如此严峻……领导居然让10号返回公司以后一起吃个开工饭。咋拒绝啊?”百度公司委托律师两次发送律师函要求删帖,淘友公司未删帖。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淘友公司无法证明所谓“百度员工”是客观存在的真实用户,其以“百度员工”账号的名义发布涉案言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损害百度公司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一审判决淘友公司在脉脉网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为百度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1万元。

淘友公司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主张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驳回淘友公司上诉。(来源:天眼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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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发身高潜能?减少拉肚子?雅培奶粉直播广告违法被罚20万元

近日,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经查,当事人京东平台网店直播间开展了“超闪CP”直播活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直播宣传推广活动。此次“超闪CP”直播活动系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具体开展,直播活动方案策划、宣传脚本制作由当事人提供素材,广告公司初步撰写后交由当事人审定同意后实施。

直播活动中主播对产品介绍宣传时宣称产品“能够激发这个身高的一个潜能”;对产品“雅培菁挚纯净幼儿配方奶粉3段”介绍宣传时宣称产品“减少这样便秘的一个情况,减少拉肚子的情况”。上述两款产品均非保健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的“改善生长发育”和“通便”属于保健食品的功能,因此违反了广告法。(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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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知产法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奥特曼”系列人物形象图片并销售“奥特曼”系列玩具,构成著作权侵权

“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深受全世界儿童喜爱,“奥特曼”系列玩具亦备受追捧。有网店经营者瞅准了奥特曼玩具的市场需求,未经许可擅自在电商平台上使用“奥特曼”系列人物形象图片并销售“奥特曼”系列玩具。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白某与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华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梦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令白某赔偿新创华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的原审判决。(来源:上海知产法院公众号)

来源:上海知产法院公众号



4、支付宝异议“付小宝”商标,被驳回

近期,商标局公布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异议“付小宝”商标案件。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是蚂蚁集团的子公司(Alipay Innovation Pte. Ltd)的子公司,非国内注册主体。该公司持有在先注册的“支付宝”“支付小宝”“小宝”等商标,对他人提出申请的“付小宝”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审查认为,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最终,商标局对“付小宝”商标准予注册。(来源:32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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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继续使用?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判决赔偿金186万余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公司对其商标使用时间较长,经过长期宣传使用,已为中国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并具有较高声誉。在此情况下,被告公司多款产品在外观、标识位置等方面均与原告产品高度近似,具有明显攀附故意。特别在相关行政及诉讼程序过程中,被告应对其所使用标识存在侵权可能性有合理预判,但却未能进行合理避让。由此,足以认定被告具有侵权故意,且符合“情节严重”要件。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86万余元。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上海浦东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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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观察


1、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加大溯源追责力度、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为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按照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发文宣布即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

网信办指出,要加大溯源追责力度。对首发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账号,视问题性质进行处置处罚,强化源头遏制;制定完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置处罚细则,根据严重程度、是否首发、转发次数等维度,视情采取警告、禁言、永久封禁等措施;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定期集中通报曝光处置处罚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网信办称要健全完善辟谣机制,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来源:中国网信网)

来源:中国网信网



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8月31日,为了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规范、有序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编制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数据处理者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适用情形的,应当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按照申报指南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来源:中国网信网)

来源:中国网信网



3、“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2〕23号)。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针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证据材料数量特别众多且具有同类性质、特征或者功能的情况,《意见》允许在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的情形下,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针对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意见》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资金来源的,可以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对犯罪数额作出综合认定。

此外,《意见》还提出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4、深圳市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金融协会

日前,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协会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秘书长等人选。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协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及龙华区工信、市监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国任保险、国信证券、深创投、深圳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力合科创、南科大资产等118家单位共同发起创建,这也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金融协会。

在此之后,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协会将积极发挥连接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企业的桥梁作用,落实科技金融生态服务的使命,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的有机融合,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注入动能。(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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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观娱”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俊武率领的精英律师团队倾力出品。

周俊武律师团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在文化娱乐、影视游戏、互联网等多领域有极为丰富的经验,系中国最早及领先的专业娱乐法团队之一。

周俊武律师所获荣誉包括:

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亚太法律指南》“传媒与娱乐”领域连续三年上榜Band 1律师(2020-2022)

《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亚洲法律领先律师榜单“媒体及娱乐”领域卓越律师(2022)

LEGALBAND中国体育娱乐领域领先律师(2014-2022)

“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上榜律师(2021)

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杰出娱乐法律师”(2020)

汤森路透ALB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9)

汤森路透ALB中国十五佳TMT律师(2019)

《商法》推荐的娱乐及体育领域卓越律师团队(2016)

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律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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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王龙瑞 苏 艺

编辑:刘彦伶 杨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