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作为新生代偶像之一,不论在人气、业绩、演技、社会影响力,都呈现一种蒸蒸日上的态势,本应前途一片大好,然而无奈在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之日,他一如当年在《古剑奇谭》中饰演的“苏苏”般,最终没有躲过月圆之夜,深陷网络风波。
喜欢其的一众网友呈半信半疑态度,随着风暴发酵,央视删去其中秋表演节目、各大官网纷纷删除与之相关的内容,令不明真相的网友一度“欲探还休”。直至工作室和本人的辟谣声明发出后很快被删被夹,在网络上查无此人的相关信息,才让众多网友相信一定是有重大事件被官方实锤。很快第二天央视新闻发出北京警方的最新通报:35岁演员李某某因多次PC被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持续发酵了两天的动荡终于落下帷幕。
关于男性艺人PC的事件,虽有法律明令禁止此种行为,但仍是屡出不穷,其中不乏有声望、影响的影视名人。为何他们会对此类违法事件屡禁屡犯,“乐此不疲”呢?
如果从性别生殖角度而言,男性对于此种行为不需要像女性一般承受十月怀胎的生育痛苦以及为了生育所要付出高昂的身体代价,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男性的繁殖能力是强于女性的,甚至有些男性把此种行为当作一种娱乐发泄,似乎不需要情感也可以呼之欲出,随心所欲。反观大部分女性,对于情感需求明显要高于生理需求,女性本身情感丰富且难以割舍。在社会分工上,很多女性为了家庭孩子放弃自己事业,退居幕后,却很少有男性放弃牺牲事业,这其中不得不说是女性本身的情感被牵绊,对于家庭的责任、对于孩子的爱、父母的牵挂,哪一种情感都将她们牢牢锁住,所以心甘情愿放弃与情感联系并不紧密的事业。在爱情婚姻中,大部分是女性情感投入得较多,受伤害也较多,正如《小王子》中的一句话:“你想要和别人制造牵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种种都来源于女性本身的情感丰富及大量的情感需求。在选择进入爱情婚姻中,女性更要懂得适可而止,别将太锋利的刀递给别人,让别人把自己伤得体无完肤,情感中要保护自己,生活中要修炼自己。
那PC能不能被社会合法化呢?如果将PC合法化,短期内会有一些红利,比如可能会造成一些新兴行业的兴起,为一些女性解决生计困难问题,减少社会上的一些违法犯罪等等;但是它的弊端明显大过于红利,比如从事此类行业的女性在年龄到达一定程度后,该采取何种手段谋生,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打击的“黄赌毒”行动会付诸东流,不利于家庭稳定,更有损害于我国的人口资源,造成女性过度被物化,女性地位更要回到一落千丈的过去,甚至会影响到中国五千年来的文明古国形象和国际地位。
此种行为被道德伦理所鄙夷,毕竟人和动物还是有区别,如果不在某些方面克制自己的“自然性”,控制欲望,思维和道德上进行自我约束,那和动物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