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明星没管住下半身,又一次舆论狂欢,第N次狂欢。就像在杯盘狼藉的狂欢宴席上,上来一盘“苍蝇炒臭虫”,一抢而空,再上来一盘“苍蝇炒臭虫”,还是一抢而空。
乌合之众,闻腥逐臭,已经成了一种主流的、正确的、时髦的舆论生态。
记得钢琴家嫖娼那次,有作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原来我们有那么多媒体”。意味特别深长的一句话,深长到让人哭笑不得
和那次一样,这次李易峰嫖娼,仍然是350多家媒体一窝蜂地报道,到目前为止,阅读量已经突破34亿,仍在飙升之中。“苍蝇炒臭虫”这道菜,真是屡试不爽、常用常新。
各大媒体平台的信息弹窗,都在不厌其烦地推送着“李易峰嫖娼”,大头条加大热门。道德批判的大旗也是扛得一个比一个高,把一个前两天还是满满“能量”、演了不少革/命人物的“模范明星”拉下“神坛”然后踩在“脚下”,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大众永远不会对娱乐八卦腻烦,正如大众永远不会对他人的哀哭动容一样。这句话用在主媒身上,也同样成立,两者之间与其说是媒体与受众的关系,不如说是相互喂养的关系。
是大众“成就”了传媒?还是传媒“成就”了大众?抑或是二者之间互相“成就”?一起往堕落、庸俗、粗鄙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窥私欲是人性阴暗的一面,批判和指责公众人物的私德,满足了看客们“窥私和起哄”的瘾,媒体再跟着推波助澜一下,一场变态的舆论狂欢就此淹没了所有的“民生多艰”。
社会民生新闻永远无法刺激到如此数量的媒体之兴奋点,只有明星丑事才能引发此等规模的“高潮”。与关注被封在家里吃不上饭和有急病出不去这样的“小事”相比,往一个塌房的渣男明星身上吐一口唾沫再骂上两句,显然更安全畅快,也更符合主流的期待。
某某社、某某妇女报、某某都市报,某某周末,都纷纷下场来给明星的粉丝们普及一下“如何追星”以及“嫖娼违法”这样的“重要知识”,将公共舆论空间填塞到饱和甚至满溢的程度。至于那些社会新闻和民生要事,很难分得一个眼神。
微博上还有少数稍有影响力的博主在奋力转发求助信息,关于东兴、贵阳、成都、伊犁、济宁、防城港,等等。奈何影响力有限,关注者寥寥。
去转发了几条信息之后,深觉疲惫无力。个体的微末叙事在群体的哄然喧闹之中,像淹没于漩涡中的羽毛一样,轻飘又虚妄。
闻腥逐臭者众,聆听哀哭者稀。
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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