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嫖娼”这件事,要是发生在一般人的身上,可能还算说得过去,毕竟现在的社会开放度比较高,容忍度也凑和。但发生在一位演艺事业正扶摇直上、美好前途正如日中天、青春年华正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身上,真的有点匪夷所思。
演员、演员,就是些演戏的员工。演戏就是他们的职业,整天男男女女、美女帅哥相聚在一起,打打闹闹、唧唧我我,就跟“耍猴”一样搞出些笑料,让有钱人给吹捧吹捧,博人一乐,挣俩大钱,则足矣!
在打打闹闹过程中,他喜欢了她,她又爱上了他,替来换去,美事不断,乐此不疲,难得一个快活。反正都是成年人的事,大家戏说一番,嬉笑一场,相见恨晚,知其然而又爱亦然,取长补短,乐在其中。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在拥有众多女粉的情况下,在身边不乏美女环绕的大庭广众之下,男一号还是另辟捷径,非要尝尽人间“美味”,不枉青春年华,以致触犯国家法律。
想当初,古代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很多女孩子皇帝连见都没见过,但皇帝仍耐不住皇宫内的寂寞,总感觉“野花”要比“家花”香,所以才有皇帝频繁下江南的大事,才有济南夏雨荷的故事,更有《戏说乾隆》的美事。
可男一号你就是个演戏的员工,哪里有能耐跟大婉们比?哪里有胆量干违法的事?关键是还有未满16岁的少女!只能说是色胆包天,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山神爷爷的头是石头做的”!
只能说是“年少不知家愁事,轻狂才有牢狱灾”。后悔吗?那绝对是悔恨交加,悔恨透顶,悔恨终生。戏是肯定演不成了,签约公司解除了签约,可能还会面临巨大的违约金偿还。
关键是,刚刚培养起来的人设崩塌了,粉丝们跑的跑,散的散,有的还成了罪证的检举者。自认为自己有多大的能耐,有多少酒朋好友,关键时刻都躲得远远,说是“看热闹”可能有点太过,但绝对是没有去管闲事的了。
好歹“吃一堑,长一智”是中国老祖宗的优良传统,但愿能从中明白点道理,前车之鉴、前车之鉴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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