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公告


第三十一届

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

公     告

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以下简称“白玉兰戏剧奖”)是经上海市宣传文化领导机构批准的文艺类正式奖项,至2019年度已举办了30届。

2020年至2022年间,全国各地的广大戏剧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舞台演出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同时,依然百折不挠、勤耕不辍,在困难中奋进、在务实中收获,奉献了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精彩演出,共同助力了上海线下演出市场的持续繁荣。特别是在2021年庆祝建党百年之际,广大戏剧工作者更是积极响应时代召唤、呼应人民期待,以极大的热情创作了大量致敬百年、心声向党的精品力作,以艺术的精神和戏剧的力量,在守正中创新、在传承中赓续,接力接续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战略部署,激励广大戏剧工作者全身心投入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经“白玉兰戏剧奖”组委会审议通过,决定举办“第31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评审活动,对2020年至2022年间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集中评审,以进一步持续弘扬先进戏剧文化、表彰戏剧表演人才、推动戏剧表演艺术事业发展。

第三十一届白玉兰戏剧奖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奖项设置

(一) 常设性奖项

1、 主角奖10名

2、 配角奖10名

3、 新人主角奖5名(演员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 新人配角奖5名(演员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设提名奖若干。

(二)非常设性奖项

设非常设性奖项若干

(三)本奖不再设立“三度兰”,同时对于申报“二度兰”的演员,规定在首次获奖五届之后(含五届)方可再次申报同类奖项。如已获得同类奖项两次者,评委会将不再受理。


奖项评选方式

本届白玉兰戏剧奖评审方式为视频申报,线上观摩,线下集中评审。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评奖条例,遵循戏剧艺术规律,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


奖项评选标准

从以下各项着重考量:

(一)演员的戏剧表演基本功;

(二)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能力;

(三)演员在参评剧目中表现出的舞台整体感;

(四)演员在参评剧目中表现出的艺术创造力;

(五)演员崇德尚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情况,以及演出受欢迎程度。

常设性奖项、非常设性奖项按照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掌握。


申报参评须知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上海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在上海市正式线下公演的国内外各类戏剧剧目中的演员均可参评(个人演唱会、祝贺性晚会以及“白玉兰戏剧奖”办公室认定不宜参评的,不纳入参评范围)。

(二)当年度每一参评单位参评剧目限报3台,每个参评剧目限报3个奖项;每位参评演员限报1次

(三)参评者须提供参评演员相关艺术资料,包括参评剧目的剧照及生活照(各5张,高清电子版)、演出视频(U盘30个),提供内含演出全部录像、5分钟内参评剧目精彩片段、参评单位简介、剧目介绍、个人简历及角色评价等艺术资料的电子版。(详情看《上海文联》微信公号)

(四)参评白玉兰戏剧奖的剧目为一台新创作的大戏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也可为一台折子戏专场(除昆剧、芭蕾舞剧外,其他剧种至少含一折新创作的小戏);已获得过主角奖项的参评者,必须以原创完整剧目参评。

(五)凡参评过的演员因未获奖而重新以原参评剧目中的角色参评的,该剧目须演出两年以上,剧目要有重大修改,演员表演要有明显提高。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十一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申报热点问答”


联系方式

联系及监督电话:(021)62480331

联系人:沈兴莹  13524283817

电子邮箱:baiyulanxijujiang@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001室

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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