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了处置犯人,发明了不少刑罚。有不少帝王,为了威慑众人,发明了极其残忍的酷刑。凌迟就是其中一种酷刑,在明朝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像郑鄤、袁崇焕就是典型例子。但用的最多的还是明朝的贪官身上。
起初的时候,明朝酷刑并没有很残忍,后来朱元璋决定把凌迟统一化。一开始要求凌迟剐6刀,朱元璋嫌太少,于是一直加到120刀。后来还是认为难解心头之恨,直接规定罪恶滔天者处以3600刀。可也存在一个问题,当时技术最娴熟的刽子手,不到1000刀犯人就挂了。为了选出全国最优秀的刽子手,朱元璋决定举办个刽子手争霸赛,最终有个刽子手割了囚犯3357刀,成为了第一名。朱元璋当即就决定,以3357刀为凌迟的标准,正好寓意“散散吾气”!
虽然规定了刀数,但真正没几个人判这么多刀。除了之前所说的郑鄤和袁崇焕之外,还有一个人就是刘瑾。当时朱元璋要求,行刑的时候少一刀,刽子手割自己补上,但割多了却有奖赏。而这三人中,属刘瑾最惨被割4200刀,堪称千古第一剐。
刘瑾只是一个太监,可为何却被处以最残酷的极刑呢?其实就是两个字:谋逆。当时的刘瑾不光是独断擅权,还贪墨巨额财产。刘瑾最后落网被抓时,单查抄黄金就超过30万公斤!其他珍宝难以计数,他的财产至少超过朝廷的四五十倍。
常年压榨百姓的刘瑾凌迟时,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当刘瑾4200刀割完后,百姓蜂拥而至,争相买其肉。一块一文钱的价格不一会儿就卖完了,老百姓直呼解恨!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