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为他付出一切,却又对他大打出手!绝望!

陆小曼为了与徐志摩结婚,义无反顾地抛弃了宠她如公主的王庚,打掉了与王庚的亲骨肉,并不惜与父母反目,以死抗争,把母亲气得生病,将父亲陷入颜面扫地之境地。为了她的“爱情”,她不惜牺牲品德,作为一个有夫之妇与他人搞婚外情。为了她所谓的“爱情”,她遗失了母性,私自将小生命扼杀在胎儿期。为了爱情,她低声下气地在徐志摩的双亲面前卑躬屈膝,忍气吞声。

按理说,这样的“爱情”“惊天动地”,当“终成眷属”后必定相濡以沫,倍加珍惜。可是,当甜美的蜜月期度过之后,她又是怎样对待徐志摩的呢?徐志摩想让她去北京生活,她不去,她留恋于上海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徐志摩让她戒鸦片,她不戒,她沉迷于吸鸦片的舒适感。在两人为了经济问题吵架时,小曼还将烟枪砸向徐志摩,连徐志摩的眼镜片子都被砸碎了。

在徐志摩死后,小曼表示深切的悔恨,还写了多篇文章表达了对徐志摩深深的爱意与深切的思念,但同时却又与翁端午过着同居的生活。这算是哪门子的感情?难道还真的是痛并快乐着吗?

梁启超的眼光是很准的,所以当初在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那天的证婚词也是严厉的、训斥式的、劝诫式的,仿佛他早有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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