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根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部署,我县积极研究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为稳妥有序、准确高效开展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优待证申领须知告知如下:
01
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前依法退出现役的消防救援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特指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兄弟姐妹)。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除以上三种情形外,均可正常受理、审核。
02
申领方式
申请优待证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具体方式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为准。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尚未建档立卡,或者因联系电话变更等各种原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联系上的申请人,可由本人(或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也可电话联系附近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网上申请。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03
申领程序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县(区)、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合作银行制卡→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放。
04
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利津支行
·中国邮储银行利津支行
05
申领时间
自2022年7月4日起,我县正式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从2023年1月起,优待证申领发放转为常态化工作。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随时向户籍地或者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06
优待服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4个方面的优待:
一是国家和山东省提供的优待服务,主要指《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二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
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待服务。
07
服务中心(站)咨询电话:
利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546—5685196
北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678811
盐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325518
陈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651478
汀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056012
明集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6377211
刁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6085571
凤凰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625226
利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46—5621029
感谢大家的支持配合,我们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