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如何转服预备役?流程来了!

自2020年7月1日起

预备役部队全面纳入

军队领导指挥体系

由现行军地双重领导调整为

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军人退出现役后

符合条件的须进行预备役登记

那么,关于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

又有哪些规定呢

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供大家参考

  01. 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相关规定,除达到退休条件及因伤病残等原因退出现役的官兵不再适合服预备役外,其他退出现役的干部、士官、义务兵一般都要转服预备役。

符合转服预备役条件的官兵在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时一并下达转服预备役命令。

也就是说,无需战友们做出什么特别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人都会直接下达转服预备役的命令。

军衔方面,一般采取“能进则进”的原则: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其预备役军官军衔,按照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或者文职干部级别确定。被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其军衔已满晋升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其预备役军官军衔可以比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高一级。

对转服士兵预备役的义务兵和士官,一般情况下,上等兵退役授予预备役下士军衔,下士退役授予中士军衔,以此类推。

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中士服役两年就提前退出现役,只能授予预备役中士军衔。未满服役年限的除外。

 02.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登记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退役军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或者到居住地以后的30(40)天内,应当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士兵)的职责和义务。

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时,应当向被确定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当面核实其身份、经历、专业特长、安置单位等有关情况,说明有关事项,并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

预备役军官因工作调动或者迁居需要变更预备役军官登记地的,应当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到达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转入手续。

通常情况下,县级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士兵,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

 03. 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注意事项

战友们最好奇的预备役的训练方式,也有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参加训练。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18周岁至24周岁期间,应当参加30日至40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3个月至6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他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然,预备役同样要做到若有战召必回

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迅速实施动员。预备役人员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不是摆设,是一支真正能打仗的重要力量。欢迎各位退役的战友在新的舞台上继续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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