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5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2日
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鼓励汽车消费
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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