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几家村镇银行的事情,热度越来越高。
昨天,河南许昌市公安局出了一个公告。解读公告的核心内容,就是已经把河南新财富集团定义为经济犯罪,而且是利用村镇银行进行犯罪。根据涉案情节,最后的罪名大概率是集资诈骗之类的。
这个公告虽然不算最终的消息,对于那些想要拿回本金的存钱人,可能是个相对中性的消息。
从积极乐观的角度来看,表明政府部门已经相当重视这件事情了,组织力量迅速采取了对涉案资产的查封,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资金被犯罪组织完全转移和挥霍。对于存钱的人而言,通过政府及时打击大股东的非法集资行为,最后追回部分经济损失还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对于这些通过线上平台存钱的人,自己的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还是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大股东非法集资是肯定的,但是村镇银行在中间扮演的角色,到底该如何来界定?
从目前的公告中,没有看到这些通过第三方平台存入的钱,被定义为是银行存款性质,那么至少在这个阶段,意味着银行牌照本身,不需要对这些人的损失此承担责任。
关于这笔钱到底是什么性质,这笔钱到底由谁来承担损失的定性,处理的法律依据会完全不同。如果是存款性质,需要银行作为主体之一来承担职责,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和《存款保险条例》来处理。那些线上存钱的人,是有可能拿回本金的。
而如果这些钱被定义为理财产品,或者被非法集资的资金,那只能通过经济案件的性质来办理。一般就是立案、抓人、侦办、查封冻结资产、拍卖处置资产,然后按照追回的比例给受害群众退赃。
所以这部分钱到底如何定性,是处置这次事件的关键点。不过现在官方只是出了一个公告,具体最后怎么定性和怎么解决,还要等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后续的通知。我们要相信政府的权威和客观。
除了上述关键性问题之外,这次河南村镇银行事件,还引发出其他几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互联网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职责?
如果这一次被定性为非法集资,这里又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那些帮助提供流量入口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通过流量入口存钱的人,是基于对银行牌照的信任,也是基于对互联网平台的信任,才存的钱。这些人无法辨别底层资产的真实性,也无法掌握自己钱的最终流向。
而互联网平台公司一方面在审核的时候,需要完善的尽职调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监控和监测资金应有的流向?如果这两项工作,存在疏漏和瑕疵,那等于帮助了非法集资行为并且获得了佣金比例,是无法撇清责任的。那么,存钱的人是否有理由提出让互联网平台对此承担责任。
第二,新金融形势下,个人理财要格外小心。
之前我就提醒过,从今年1月1日开始,银行的理财产品已经打破刚兑,看不懂底层资产的理财,就不要再去买了。现在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银行的理财一定会保本,因为一切都在变化。
银行体系千差万别,越小的银行风控越薄弱。如果大家真的有闲钱,还是存入大银行稳妥一点,不要贪图小银行那稍微高一点的利息。如果小银行治理有问题,最后就成了你在惦记别人的利息,别人却在惦记你的本金。
第三,中国需要那么多的银行么?
中国的银行数量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根据最新数据,截止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共4602家,全国的村镇银行就有1651家。很多银行牌照,比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都是本着解决区域金融需求和发展普惠金融的宗旨。
但是我个人觉得,普惠金融是个伪概念,金融服务既覆盖不到真正需要金融的底层群众,提供服务的贷款利率也都不低,这叫啥普惠金融?出发点总是好的,但是过了这么多年了,应该总结一下设立村镇银行这种机构,到底有什么独特的意义和作用?
河南村镇银行的事件说明,中国的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需要一次瘦身,需要一次彻底排查了。根据央行报告,截止2021Q2,共有122家村镇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占全部村镇银行数量的7%左右,如果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中高风险类,那数量占比可能要远远高于10%,这意味着村镇银行群体目前的困境还是比较突出。
因此,要尽快对城商行、农合行、信用社、村镇银行来一次全面的调查、审计和监管。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没有问题,也可以形强监管效应和震慑作用。
对于那些没有什么特别价值的金融机构,如果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干脆就别办了。何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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