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讯,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布一处罚信息,广东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会不按规年检和报送工作报告被罚撤销登记,详细信息如下:
经查,该社团2017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2019、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中规定的“从重”裁量档次。
公开信息显示,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傅某宽,业务范围:(一)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二)定期组织围绕现代金融热点开展研讨;(三)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四)为广东省产业基地建设提供咨询。详细信息如下: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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