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账号信息不得有这8种情形

今天,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①不得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②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③不得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网络账号信息不得有这8种情形

来源: 央视新闻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