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使用智能手机处理公务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微信、QQ、钉钉等社交媒体已然成为处理公务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相应的,通过社交媒体办公而导致的失泄密案件逐年增加。近日,浙江、上海两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了多起泄密典型案例。案情主要涉及微信、QQ等社交平台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引人深思。在日常工作中,社交媒体的泄密案例依然屡禁不止,机关单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回放
三类违规行为易发频发
01
微信群发送密件泄密
案例:2022年1月30日,温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某前往上级部门领取了1份秘密级文件。该行领导林某考虑到春节后马上要报送材料,便要求刘某某将该涉密文件拍照以微信方式发给她。林某收到文件后,又要求刘某某将涉密文件微信发给同事尤某某。此后,尤某某将该涉密文件图片通过微信传至平板电脑,为向朋友表明自己加班无法赴约聚餐,尤某某将该涉密文件其中一页发至好友微信群。事后,尤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林某、刘某某受到警告处分,该银行在全市被通报批评。
02
微信小程序识别密件泄密
案例:2022年1月14日,台州市某区工作人员胡某某在整理台账资料过程中,违规使用“图片文字识别”微信小程序,对1份秘密级文件进行拍照识别,转化为电子文档后在手机上修改存档。此后,该文件一直存储在其手机内,未转发给他人,也未导出到其他设备。事后,胡某某被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讨。
03
手机拍摄密件泄密
案例:2022年4月,某市级机关干部曾某违规通过手机拍摄了1份机密级材料的部分内容,并通过微信转发给他人,造成扩散传播。案件发生后, 曾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警钟长鸣
三招避免触碰保密底线
以上几起泄密典型案例,暴露了相关人员存在着保密意识薄弱、保密知识缺乏、保密管理松懈等问题。以案为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牢记以下三点,加强自我约束,严防微信、QQ等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一要“走心”。要从心底里对保密要求认识起来、重视起来,时刻拧紧保密这根弦,坚决避免对保密熟视无睹、心存侥幸的心理,充分认识到微信办公的风险隐患。不仅做到自己不使用手机拍密、不在微信、QQ等社交媒体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
二要“入脑”。对于保密法规定的“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等要求,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的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以及违规操作产生的后果都要明明白白地了解知晓,潜意识里自动屏蔽网上存密、微信传密、手机拍密等违规操作行为。
三要“践行”。在上述案例中,各种违规行为相互交织、互为作用,致使国家秘密信息一再扩散。因此,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密信息时,要远离互联网、远离手机,最大限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哪怕是一次“误传”,也改变不了违规行为的本质。特别要注意的是,涉密人员不应使用微信办公。
要想避免“1%的疏忽”带来“100%的损失”,就得走心、入脑、践行,警惕并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将泄密的种子扼杀在萌芽状态。各级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的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及全体公民要安全使用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严禁在微信聊天、微信群、朋友圈及其他社交媒体上传输、发布涉密敏感信息,严禁使用手机应用、微信小程序等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拍照、录音、录像或者图文语音识别,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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