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强龙头壮产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到2025年,全区力争在汽车、机械、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高端绿色家居、现代轻工纺织等重点支柱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中培育100家以上链主型龙头企业。
《行动方案》明确链主型龙头企业的遴选标准,应当具备在广西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群链牵引力强,在广西有本行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企业6家以上产出规模大,年工业总产值(或年工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或年缴税3000万元以上;创新水平高,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自主品牌或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核心竞争力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或国外)行业位居前20位、关键零部件竞争力位居前50位等7项条件。
根据《行动方案》部署,全区将实施龙头创新引领力提升行动、龙头市场主导力提升行动、龙头群链带动力提升行动、龙头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和龙头产业链项目建设行动等强龙头五大行动。推动每家链主型龙头企业至少建立1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每条关键产业链组建1个以上创新联合体和创建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500个首台(套)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行业话语权的产品。每年培育20家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到2025年力争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超过300家。
在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对被认定的链主型龙头企业,在自治区工业龙头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链主型龙头企业特别重大的项目,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可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一企一策”支持。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优先支持链主型龙头企业的项目。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各类科创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关键产业链企业开展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跟进投资,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转型升级。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韩沛 实习生 农丽阳
编辑 | 徐雪凝
校对 | 李冬莉
审核 | 奚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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