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才是绝对的。
一、身份导致的不平等
最明显就是身份的不平等,比如政府要员或是书协要员就有可能免予被评选,而被特邀;如果我不是中国书协会员,就不可以参加“兰亭奖”的角逐;如果我是大学教授、作家、报刊编辑、记者、明星、名人等社会贤达名流,其书法作品很有可能被发表、被高价收购,被“媒体好评”。
二、金钱导致的不平等
有金钱,可以频繁亮相、报刊杂志轮番轰炸,甚至还贿赂评审、高层,以获取入展。有钱了,可以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种高价名师班,近水楼台先得月;有钱可以出豪华作品集,可以在高大上的展厅办书法展览、研讨会,可让人指鹿为马,或拔高炒作,还能封口。有钱没钱之间,书法存在平等么?
三、区域导致的不平等
身处发达地区或文化中心的人,获得的信息就多;获得信息越多机会就越多。身处发达地区或文化中心,观摩交流的机会就多、视野就越开阔,深处发达区域,或文化繁荣区域,就有可能结识更多的名师、名流,于是对书法学习、进步成长就越有帮助。
四、东道主导致的不平等
如果身处展览承办方所在地,那么出头的机会便会比别人高出很多很多。君不见,东道主现象已成为中国书协评审机制下的痼疾,尽管这种现象不止一次的遭到炮轰,但却从未销声匿迹,发展到七届刻字艺术展据说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书法发展到今日,这些不平等已成为当代书坛之重大弊病。破除这些不平等,如同户籍改革、教育优化,使书者得其力、书家得其路,不正是官方书协的存在价值和工作方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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