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媛
18 日,市政府第 33 次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 1 月 1 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其中,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支付比例由 40% 提高至 45%,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 60% 提高至 65%。一档缴费的,待遇标准不变。
(网络配图)
明年起,哈市城乡居民二档个人缴费由 2018 年的 210 元提高至 260 元,一档缴费 320 元不变;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执行二档缴费标准。按照新规定,哈市将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 5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一档缴费的,待遇标准不变;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将国家谈判的利拉鲁肽注射剂等 36 种药品和国家药品目录(2017 版)中的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 4 种特殊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殊用药发生的费用与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大病保险支付标准。
编辑 尤晓海
值班主编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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