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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近日,德州市出台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在直播电商主体培育、园区建设、项目引进、人才队伍、物流支撑五方面,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
此次政策支持范围为:在全市依法依规从事直播电商运营、应用、专业配套服务的市场主体。扶持措施包括:支持直播电商主体培育、支持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支持电商项目引进、支持直播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五个方面共计14条。
支持各县(市、区)加强直播电商主体培育,对当年网络零售额高、增幅大的县(市、区),市财政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触网”转型,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国家和省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加大对电商行业组织、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电商服务企业帮扶力度,鼓励优质MCN机构同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电商服务企业在资源对接、行业资讯、宣传推广、法律支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于符合条件的电商主体,给予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奖励。
同时,加大对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的支持,引导各县(市、区)盘活闲置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对于网络零售额年增长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商产业园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或补贴,力争到2025年年底,认定省级电商直播基地10家、电商供应链基地20家。
德州市还大力招引电商项目、平台、专业服务企业,并将电商直播纳入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指导目录,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