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布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7个保护区榜上有名。

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其所处地区分别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绩溪县,江西省婺源县)、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汶川县、理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松潘县、黑水县、平武县)、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浙江省象山县)、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山东省潍坊市)。

此前,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暗访、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了此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指导和检查,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绩效评估。对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对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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