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公示

  

舞钢: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

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车辆公示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A6981

所属企业:舞钢市海通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QF1125

所属企业:驻马店鹏运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S7686

所属企业:舞钢市豫展土石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V0166

所属企业:舞钢市豫展土石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H6795

所属企业:舞钢市海通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L0596 

所属企业:舞钢市豫展土石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牌号:豫DE2887

所属企业:舞钢市玉畅物流有限公司

  

三门峡: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

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例公示

PART

01

王某平, 男,1974年2月25日出生,现住在河南省渑池县果园乡赵庄暖苑小区。2021年01月16日15时30许,李某驾驶豫M051*8D号公交车沿杨村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至杨村矿机关东门口处时,与由西向东王某平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平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验:王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1mg/100ml。王某平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侦查,1月26日被取保候审。

PART

02

齐某生,男, 汉族,1980年10月17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崤底村。2020年12月26日21时58分,齐某生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灵宝市长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尹庄镇东车村路口左转弯进入东车村时,和沿长安路由东向西行驶李某涛驾驶的豫MQV7*2号轿车碰撞,造成齐某生受伤的事故。经检验:齐某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3.1mg/100ml,齐某生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于2021年1月6日立案,2月5日取保候审。

PART

03

贺某鸽,男,1990年1月6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肖泉村。2021年1月8日23时30分许,贺某鸽酒后驾驶豫MFB6*3号小型轿车沿灵宝市康庄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尹溪社区门前路段时,碰撞停放在道路南侧的李某的豫MU0*38号小型越野客车,造成两车受损、贺某鸽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检验,贺某鸽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2mg/100ml,贺某鸽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1月19日取保候审。

PART

04

陈某平,男,1972年5月13日出生,现住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交口乡赵吾村。2020年12月25日21时44分许,张某驾驶鄂CL7*99号重型货车沿灵宝市209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川口乡科里村交叉路口北左转时与由北向南行驶陈某平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平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验陈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1mg/100ml,陈某平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于2021年1月7日立案,2021年1月21日取保候审。

PART

05

安某,男,汉族,1988年2月4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渑池县陈村乡西段村。2021年02月16日21时许,安某酒后驾驶豫MGD8*5号小型轿车沿会盟丽景小区东门南北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会盟丽景小区东门处左转弯时,与李某驾驶的头北尾南停放在路边车牌号为豫ME62*1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安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4.4mg/100ml,安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2月16日立案侦查。2月24日取保。

PART

06

袁某亮,男,汉族,1974年4月27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2021年2月9日16时,袁某亮酒后驾驶豫MZE2*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张村镇馨苑小区院内倒车时与停在院内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三轮电动车与院内的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袁某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0.2mg/100ml,袁某亮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2月9日立案侦查。2月24日取保。

PART

07

曹某生,男,1955年11月17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渑池县陈村乡五爱村。2021年2月1日17时30分左右,曹某生酒后驾驶晋JQ2*65号小型轿车沿渑池至白浪公路自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池底村处,与自西向东行驶的薛某辉驾驶的豫MNF6*9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曹某生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6mg/100ml,曹某生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2月1日对其立案侦查。2月5日取保。

PART

08

薛某安,男,汉族,1988年10月5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渑池县英豪镇苇元洼村。2020年10月09日15时43左右,薛某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苏A56*5A号小型客车,在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堂街与茹某华持C1型驾驶证驾驶的豫MJZ7*2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被堵截,经检验,薛某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mg/100ml。薛某安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2021年1月25日取保。

PART

09

陈某献,男,汉族,1964年3月5日出生,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2021年1月31日13时26分,陈某献驾驶豫MPA9*8号二轮摩托车,沿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路茅津路口处时,摩托车摔倒,致陈某献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检验,陈某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2月8日立案侦查,2月9日对陈某献取保候审。

PART

010

张某清,男,汉族,1963年1月9日出生,三门峡市湖滨区人。2021年01月31日21时26分,张某清驾驶豫MK0*13号小型轿车,沿虢国路北半幅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中原世纪苑门口处时,碰撞对向王某亚驾驶的豫MMF7*3号小型客车,致张某清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检验,张某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8.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于2021年2月8日立案侦查,2月9日对张某清取保候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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