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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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18时22分许,张某某驾驶甘DFXX4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会师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天津路与会师街十字闯红灯,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甘DTXX51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白银交警提醒: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会给道路交通畅通、事故预防和秩序管理等方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杜绝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驾车行驶,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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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山高速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小汽车停靠在应急车道,车后方也未放置三角架,且护栏外有几人正在相互拍照,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经查,包某一行从山东出发,路过甘肃白银,因看到山上的积雪,感觉环境不错,随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拍照留念,作为一名驾驶员,包某居然问起了交警:“应急车道不可以停车啊,我就是看着风景不错,停下来看看……”。

在民警的教育下,包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虚心接受处罚,最终驾驶人包某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安全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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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平川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靖煤公司魏家地煤矿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民警对当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就交通事故预防、发生交通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结合辖区因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驾、疲劳驾驶、强行超车、随意变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深刻剖析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详细阐述了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分析了酒驾的心理状态,着重解释了酒驾的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及其他成本,对隔夜酒酒驾及酒驾涉及的犯罪进行了案例解说,警醒干部职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要求全体职工以案为戒,时刻严守党纪国法防线,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好文明守法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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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靖远县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纺织希望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民警结合我县城乡道路交通实际,从怎样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等方面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同学们在公路上不能玩耍打闹,不能滑滚轮鞋和滑板,不能踢皮球,更不能边走路边低头看书,乘坐车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头盔。讲解了乘车时不系安全带和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等,教育同学们要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同时,民警还就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火等安全常识进行了提醒讲解,让同学们知危险,会避险,用学到的安全知识保护自己。

活动中,民警还将《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发放给同学,要求同学们将这些材料带回家,发动和号召家长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安全、美好的幸福家园。最后,民警向学校颁发了2020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单位奖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