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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转弯”不让“直行”?后果很严重 | 覆车之戒

“转弯”让“直行”

是广大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的安全法规

大家切勿罔顾安全开“冒险车”

否则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图片来源网络)


柳州交警整理一些事故案例

以此警醒广大驾驶人

驾车出行要注意安全!

事故案例一

事故案例二

事故案例三

事故案例四

事故案例五

法律知识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灯控路口以及在无信号指挥的路口,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安全提醒篇

1、广大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

2、“转弯让直行”相信很多驾驶人都已经铭记于心,但是部分直行的驾驶人也不要处于被“偏爱”就有恃无恐,觉得直行拥有优先权,在路口毫无顾忌的“猛踩油门”,应当减速慢行,相互礼让。

“不发生事故”比“对方全责”更重要

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做到

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审核| 莫小华

文| 甘普贤   图| 李铭 韦巍  编辑| 朱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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