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我市全市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人中逾期未审验7806人,记满12分未学习1712人。
请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的重点车辆驾驶人速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参加学习!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本最高准驾车型将被注销。
逾期未审验人员名单(部分)
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满分未学习人员名单(部分)
以上公布的为部分名单,驾驶人可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s://he.122.gov.cn)或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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