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广告测评车速掀女生裙子,低俗营销必须喊“咔”!

5月18日,一则“掀裙广告”登上微博热搜,上演了一场低俗营销“翻车”现场。

当日,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在官方微博发布视频,其文案写道,“日本动漫中男生高速奔跑掀起女生的裙子,是真的吗?”并在其后附上“带你一饱眼福”等话题词。有网友称该广告内容低俗,不尊重女性。就此,长安福特发表致歉声明,目前该广告已删除(5月18日澎湃新闻消息)。

也许,写此类文案的人是在“抖机灵”,想吸引公众关注,未料想以低俗为卖点产生了负面效应,最后演变成一桩“公关惨案”。

营销本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是企业发现或发掘准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该产品的过程。如果营销中一味媚俗、追求低俗,只会适得其反,不仅会使品牌美誉度下降,还会破坏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甚至挑战法律底线。

对于典型的商业广告活动,广告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九条第七款要求,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营销本单纯,复杂又缘何?

其中一个很大原因在于经济利益的驱使。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流量经济蓬勃发展,为博眼球、吸引流量,个别商家选择在广告文案上制造噱头“铤而走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中,某地产公司因发布“春风十里醉,不如树下学生妹”等内容的广告,被处罚款80万元;2021年2月,某奶茶品牌使用“捡篓子”(占便宜)等糟糕观感的广告语,被网友指责;2021年3月,某楼盘开盘产品鉴赏会用女模特背部展示户型,涉事项目负责人被约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对于打着道德和法律“擦边球”的低俗营销,必须喊“咔”!

企业应自觉依法依规营销,从根本上摒弃“拿低俗当有趣”的错误营销理念,正确、健康的营销才是发展正道;企业应切实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对营销内容严格把关,不能等到被网友“怼”了再删除认错,要对网友、消费者、社会大众负责。

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起就依法依规处理一起,提高无良商家的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建议加强低俗营销违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以实实在在的案例进一步明确低俗营销的“边界”,指导类似事件的处理,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此外,相关发布平台也要加强内容审核,完善投诉举报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让低俗营销“无处可逃”。

营销文案非小事,内容文字要过关,千万别拿企业信誉当儿戏,挑战公众底线!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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