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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关于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主城区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主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机动车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

2.机动车闯红灯;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违法行为

1、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

2、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配戴安全头盔;

3、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4、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逆向行驶;

5、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

6、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三)行人违法行为

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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