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超载
超的是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对于超员超载
交警蜀黍们一直处于查查查模式
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按照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安康高交大队扎实开展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现针对部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案例一:
8月4日10时24分许,安岚中队民警在岚皋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车牌号为苏D***的小型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8月6日10时42分许,安平中队民警在平利西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陕G***号牌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际乘坐6名乘员,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8月6日18时35分许,安岚中队民警在岚皋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车牌号为粤S***的小型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
8月7日9时55分许,平镇中队民警在镇坪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G***的小型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未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
8月7日11时01分许,安平中队民警在平利西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陕G***号牌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际乘坐6名乘员,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六:
8月7日11时08分许,安平中队民警在平利西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陕G***号牌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际乘坐6名乘员,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七:
8月7日11时许,平镇中队民警在镇坪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G***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以上违法驾驶员及乘客
进行了批评教育
告知该行为会造成危害性
并要求驾驶员联系车辆
将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移
最后,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超员危害大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请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乘坐超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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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高速交警
编辑: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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