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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栏目
《小城文明观察》
在今天迎来了第十五期
时值雨季、天气多变
对于一些骑电动自行车
的市民朋友们来说
着实有点“恼火”
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对电动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加工


这样的电动车加装雨棚在蒲江依旧可见
很多电动车主图一己方便
殊不知这样的加装装置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自己容易发生事故
还容易刮伤别人和车辆

安全提醒:加装雨棚的危害
1.雨蓬、伞具支撑件影响行车视线,特别是夜间、雨、雪、雾天易引发交通事故。
2.蓬、伞都是加装在车辆前部,固定支架、棱角是突出的利剑,碰撞、颠簸等突发情况易伤害驾驶人造成严重后果。
3.加装蓬、伞后,车身超高、超宽,阻力增大,稳定性差,容易被刮倒侧翻。
4.伞边锋利,易刮伤行人。
同时
电动车加装雨棚的行为
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量、制动器
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
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
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
属于违法行为
并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
依据《成都市非机动管理条例》
在电动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
如安装遮阳伞、挡雨棚、防风罩等
骑行人员将被责令现场拆除雨蓬
并处以五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段时间
蒲江交警在城区各个路口设置检查点
对加装雨棚的电动车进行查处
并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最后
蒲江交警在此特别提示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
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不闯灯、不逆行、不装伞
不穿插行驶、不随意变道
一起养成文明骑行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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