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文圣街与渤海路交叉口附近,交警人员在检查一辆小型汽车时,发现后排乘客没系安全带,遂现场对乘客讲解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和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司机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司机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汽车发生碰撞过程中保护驾乘人员的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安全装置,近些年在全国各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未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并不少见,特别是常常被忽视的后排人员系安全带问题。如果后排乘客没系安全带,一旦车辆发生剧烈碰撞,身体由于惯性作用,会保持原有的坐姿直接撞到前排座椅或前挡风玻璃上,容易使人颈部或头部受伤,甚至还可能撞破玻璃被甩出车外,同时会对前排乘客和驾驶人形成极大的冲击力。相反,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伤亡率降低一半以上;在车辆发生翻车事故时,如果系了安全带,死亡率更是可以降低八成。”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张永军表示,在日常交通中,有的乘车人认为“系安全带”是驾驶人的事,乘车人系不系安全带不要紧;有的乘车人认为系安全带太麻烦,捆在身上不舒服;还有的乘车人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发生危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均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为增强广大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交通安全意识,真正发挥好安全带的保护作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寿光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教育、处罚机动车司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9.7万余起。行动中,执法交警对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坚持执法和宣传教育、现场纠正同步进行,做到“查处一例、教育一例、纠正一例”,使驾乘人员逐渐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安全出行意识。
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孙建伟提醒,事故的发生往往都在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借助安全带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因此,无论您是开车还是乘车,请养成一上车就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不管前排还是后排,只要车辆在路上行驶,请务必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真正将“安全带=生命带”落到实处。同时,交警将继续加强对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宣传力度,持续整治不系安全带行为,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要牢记,上车后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并及时提醒所有乘客系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让上车随手系好安全带成为你我的习惯。(寿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付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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