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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发放的

第三轮第三批“惠购湖北”消费券

将于10月26日24时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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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批消费券共有通用券、加油券、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三类四个券种。通用券在支付宝、云闪付平台上可用于商场、超市、餐饮三个场景;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平台上可用于餐饮、超市两个场景;抖音平台上仅用于餐饮消费场景;加油券仅适用于消费者在抢券所在地区的加油站为机动车加注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专项消费券适用于消费品批发、零售场景,支持消费者的批发、零售消费,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适用于宾馆、餐厅等住宿和餐饮场所,支持消费者的住宿、餐饮消费。

需要注意的是,因特殊情况,支付宝平台针对黄冈市的加油券、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延期至10月20日20时发放,核销截止期限也相应顺延一天至10月27日24时。

用券规则

1.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10月19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24:00。其它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4. 此批消费券发放之后,省商务厅将根据消费券结余资金情况,与服务平台协商是否追加投放批次。如决定追加投放批次,将提前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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