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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斑马线前

提前减速观察

行人通过时主动停车礼让

已经成为大部分驾驶员的“肌肉记忆”

这时有的小伙伴会问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

遇到这种情况

会如何认定事故责任呢?

事故案例

像上述的情况

是因为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刹车不及导致的

这样的事故

礼让行人的车辆一般不承担事故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

我们除了要学会

正确礼让行人的方式

还要注意路面

提示前方人行道的标志标线

01

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

02

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03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时。

04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

广东交警提醒

驾驶人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

时刻观察路面情况

遇前方有斑马线时应提前减速

控制车距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