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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自治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申领汽车财政补贴消费券材料和要求: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但在2024年2月29日前均可通过支付平台上传材料申领消费券;
所购买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所有人为个人(以上传行驶证正页内容为准);
所购买车辆核定载人数不超过9人(以上传行驶证副页内容为准);
购车人身份证;
购买车辆时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微信、支付宝等小票截图);
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和乘用车制式证明必须全部属于一人,且每人仅限领取一次。消费者可向支付平台客服和汽车经销企业确认消费券领取条件,精准申领消费券。
《方案》明确了消费券申领及核销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