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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漳州公职人员,通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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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龙文发布关于开展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9月3日至年底,严查!

且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

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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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芗城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3年9月3日至年底

二、整治区域

全区范围内

三、重点整治的行为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

(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加大劝导力度;

(三)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2023年9月3日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龙文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3年9月3日至年底

二、整治区域

全区范围内

三、重点整治的行为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

(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加大劝导力度;

(三)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文大队

2023年9月3日

来源 综合芗城、龙文交警

编 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