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米易县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中,在对辖区一小校园周边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米易县中非副食店在售一种外包装印有“SHOCK PULL HERE CHEWING GUM”等英文字母的儿童玩具,该儿童玩具外包装上无中文标识,未见产品合格证,也未见生产厂名和厂址。经现场测试,该玩具有明显的触电感,对儿童身心健康明显存在安全隐患,随即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之规定。该案待立案调查处理。
近年来,校园周边某些商贩一味追求利益,盲目购进一些所谓新、奇、特玩具,诱导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购买,这些玩具大多属于无产品合格证、无中文标识和无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加之未成年人正处于三观塑性时期,喜欢购买、把玩、炫耀新、奇、特产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认识不足,此类玩具在未成年人手中,可能会因使用不当无意或有意造成人身安全伤害,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宗旨。
下一步,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整治力度,严格查处涉及不良文化、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有害产品,切实维护健康消费环境。同时,也呼吁社会、学校和家长们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消费教育,引导孩子们增强防范意识与辨别能力,共同创造未成年人安全消费、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作者:陈丽红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