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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康界收集编辑:药春秋
3月27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关于公示未过评药品价格高于过评药品价格情况的通知。
通知提到,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同品种药品,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的规定,经梳理,现对不符合此规定的产品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共涉及319个品规产品,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0日,公示期结束,公示药品挂网价格仍高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同品种药品将直接撤网。
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高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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