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酒泉市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出台《酒泉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支持将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积极推进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序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提升中医药采购配送服务水平、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等6个方面,制定24条措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措施》明确,各县市区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将临床使用广泛、疗效显著、优势突出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双通道”单独支付管理的谈判中成药(民族药)的责任医师放宽至本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在重大疫情中,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或备案的“甘肃方剂”,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建设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等政策适当予以倾斜。对康复类、精神类医疗及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设立中医日间诊疗中心,承担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诊疗,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措施》要求,推进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优先申报优势病种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化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及创新性中医新技术新增审核程序,完善中医特色的中药饮片价格调整机制。协调在全省调剂使用的酒泉市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在省内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推广发展“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实现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便捷度。(酒泉融媒记者 张 花 通讯员 陈兴玉)
责任编辑:王晓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