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在本次推广借鉴的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中,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施的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建立境内外双向投资新机制等创新举措赫然在列。这也是综改方案出台两年多,深圳金融业交出的“创新答卷”。
01金融创新的“深圳经验”获全国推广
据深圳金融局介绍,此次推广借鉴的经验和创新举措涵盖了要素市场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等多方面。
第一条,实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有效破解私募基金登记程序复杂、监管难等问题。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标准嵌入商事登记环节,统一规范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商事登记改革,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搭建“好人举手”私募创投监管信息平台,构建“线上会商—信息披露—电子合同—在线网签—公示及信用惩戒”一体化信息管理体系,实现私募登记注册信息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据统计,该举措自实施以来,已累计为将近1000家私募投资企业(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提供服务,有力推动和保障了深圳私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推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一是建立多元公开的审核发行机制,聚焦板块定位制定行业负面清单,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标准,简化发行上市条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推进审核标准、进程、结果、监管“四个公开”。二是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融资交易机制,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建立“价格笼子”机制,明确异常交易监控标准。三是建立全流程的廉政监督机制。四是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两年来,注册制下创业板新上市公司已逾380家,总市值超2.2万亿元,IPO募集资金合计超3000亿元,近九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近六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第三条,建立境内外双向投资新机制。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投资一级或一级半定增市场,率先开放“外资管内资”(外资发起设立管理人同时向境内外募资)、“内资管外资”(内资发起设立管理人同时向境外募资)等模式;推动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允许持牌金融机构直接申请出境投资额度,无需下设股权投资主体。截至目前,深圳市共吸引外资企业设立“双Q”试点管理企业200余家,有效促进了资本要素在额度内跨境自由流动,有力推进了深圳投资规则与港澳国际规则衔接、接轨,为全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发开放提供了经验借鉴和路径选择。
第四条,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模式。首先是编制绿色治理指数、绿色金融指数,开展绿色投资评估,探索建立商业银行环境信息披露、投融资活动碳足迹环境信息报告制度;其次是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模式,开展“银担”线上批量融资担保金融合作,推动社会资本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市场化运作的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发行国内多笔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服务;最后是创新绿色技术市场导向机制。
国家发改委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标学习,结合推广的经验举措,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本地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金融创新的“深圳经验”,有望在全国推动落地。
02深圳金融践行二十大 打造制度型开放的“试验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最早于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被写进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
制度型开放,意味着要构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规则和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制度型开放,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是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部署,能够同世界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
以“小切口”带动“大改革”,深圳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始终高质量、高标准“为国家试制度”。通过深圳的改革实践,深化新认知、探索新路径、贡献新方案,践行中国式现代化,为各地协同推进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深圳综合改革,金融先行先试。综改两年间,改革创新让深圳金融业焕发新活力。
改革破题,深圳创新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出台国内首部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印发《深圳市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等关于私募风险处置的6个正式的指引、文件和方案,修订出台《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办法》等政策文件。
改革建制,深圳创新打造系列机制模式。创新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五个一”举措(制定一套商事登记服务标准、搭建一个“好人举手”平台、实施一套私募监管意见、开展一项风险整治行动、争取一项契约型基金试点),以打造国际创投风投中心为牵引,创新推进“1+1+3+N”工作(制定1套高标准、全链条扶持政策、打造1个国际化、示范性风投创投聚集区、实施3项全国领先的重点工程、探索N项改革)。通过建立“1+1+1+N”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打造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圳模式”、创新科创金融支持模式,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改革生态,深圳创新优化金融生态。创新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改革,覆盖已登记的407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2.12万只备案基金,还面向所有拟新设、拟变更业务的私募基金,私募会商机制服务数量是改革前的10倍,深圳提前完成1178家潜在风险及僵尸机构摸排,进度居全国首位。借鉴硅谷沙丘路模式,深圳在前海、福田、南山规划打造国际创投风投街区。辖内11家银行通过投贷联动累计服务1778家企业,投贷联动总余额167.9亿元,并成立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和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
2022年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目标节点。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牵引全面深化改革,用好“实施方案+授权清单”全新改革方式,全面完成首批授权事项,推动出台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
两年的改革探索,深圳金融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但在后续发展中,如何实现点及面、串珠成链,推动深圳金融开放转向集成性、全面性、双向性、并率先与国际高标准规则融合对接的制度型开放,需要更多的改革智慧和勇气。未来,深圳金融深化改革又将要交出怎样的答卷,让我们拭目以待。(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