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2022年度研究生考试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相关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做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经营者在线上线下平台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和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或标价签,注明所经营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提供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依法规范促销活动。经营者开展经营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通过商业广告、销售推介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折价、减价的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四、定价应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相关经营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成本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及服务。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各酒店、宾馆、医疗、餐饮、停车等服务领域的经营者,在收费公示的同时,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利用考试期繁忙之际乱涨价和变相涨价。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应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和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4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苗浴春
德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