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莉、通讯员黄姗)12月27日,从湖北省省医保局获悉,自今年8月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以来,全省9132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金额5208.32万元,所在企业参保职工各项医保待遇与缓缴前保持一致,惠及12.29万参保人员。
据悉,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省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编制《湖北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办规程》,加强缓缴政策宣传,组织医保系统培训,改造医保信息系统,发布企业缓缴操作指南,积极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医保惠民惠企政策取得实效。目前,参保职工报销水平保持稳定,减轻了企业缴费压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疫情、灾情等多重难关,为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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