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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制订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方案。
01
本学院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分数要求
02
复试比例和分专业录取计划
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150%。
录取计划:
03
复试考核方式
//
1.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科目与报考专业相关。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和科研潜力。其中:
专业基础:10分钟,每位考生至少回答3个专业基础课程或者专业课程相关的问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大学期间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外语能力:5分钟,含自我介绍2分钟和专家提问3分钟。
科研潜力:5分钟。
2. 复试参考书目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参考书目:
1)专硕05工程测量和08导航方向参照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2)专硕06摄影测量与遥感应用方向参照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3)专硕07地理信息工程方向参照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3.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笔试:百分制
面试:百分制
1)专业综合:40分
2)外语能力:30分
3)科研潜力:30分
4)总评成绩评定
总评成绩(百分制)=初试(核算为百分制)×50%+专业综合笔试(核算为百分制)×25%+综合面试×25%。总评成绩、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的单科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必须大于等于60分。
04
资格审查
1.材料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0日下午3:00-5:00
2023年3月31日上午7:30-8:30
2.材料审查地点
北京建筑大学测绘学院学F421
3.缴费
考生需提前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方式等后续通知。复试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复试审查材料内容: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要);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要);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必要,需含公章);
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⑦政审表(必要)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少民计划考生必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⑨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招生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对于资料审查不合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审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05
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
(1)笔试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0:30
(2)面试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下午13:00开始
2.复试地点
(1)笔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测绘学院学F三层,具体考场后期通知
(2)面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测绘学院学F三层四层,具体考场后期通知
(3)候场备考地点:学F202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复试结果由学院直接通知。考生可通过测绘学院官网和公众号查询复试结果。
06
复试要求
1.考试要求
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生在完成复试资格审查后,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复试结束后不得再返回备考区,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交谈。
2.保密要求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摄录、拍照、录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违规行为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07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
08
复试接待与监督
学院复试咨询与监督
邮箱:chyjs@bucea.edu.cn
电话:010-61209121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
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
电话:010- 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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