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1.16)全票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护航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时隔十七年再次修订条例,最直观的就是名称中增加了一个“微”字。《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全文十章六十五条,字字饱含了浙江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决心。
浙江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应云进,参与过2006年版中小企业条例的起草工作。四年前,他又接到了要修订该条例的“任务棒”。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当下,浙江如何率先突围?应云进说,我们给出的答案就是“微”字不微,重如千钧。“助小扶微,相当于你家里的小孩,他非常微小,需要抚育他成长,政府尽自己的职责要给中小微企业在培育发展、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等这些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目前浙江企业总数超过325万家,其中微型企业占比近85%。应云进说,以前浙江的中小微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现在,浙江已经成为全国唯一拥有超千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省份。浙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前进道路上,离不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要专精特新发展,重点培育发展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判断一个地方今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看什么?就看这类企业有没有。”
条例如一股春风,温暖了现场民营企业家代表。省人大代表、原野农业集团董事长李星涛认为,在政策的滋养下,“草根”小微企业定会更加枝繁叶茂。“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及时雨。大企业或者中企业它已经是树根了,那么接下来就是怎么样把这些草根,从小苗慢慢慢慢地变成树根。”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为了给中小微企业加快复苏添“柴”加“火”,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褚福宝说,条例在全国率先提出,要体系化建立健全扶持创业富民的全周期创业教育、培训和辅导的三道体系。这也是浙江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具体行动和举措。“从准备创业开始到初创期、成长期、全周期分层分类对不同人群采取差别化、针对性的创业培训、辅导和教育,并且明确分别由人力社保部门、经信部门、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提升创业成功率。”
得知条例通过,首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杭州华普永明光电的董事长陈凯欣喜万分。“我们所关注的融资扶持、创业扶持它都在里面,落实的主体也讲得非常清楚。对大家的信心是一个促进,我相信能带给我们中小微企业更多的帮助。”
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褚福宝说,条例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方面也明确了发力方向。“规定行业骨干企业在山区海岛县投资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的投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明确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专项资金要向山区和海岛县倾斜。这实际上也是对实践中做法的一个法律固化。”
中央党校政府经济管理教研室副主任汪彬认为,这份充满改革味、浙江味、共富味的条例,体现了浙江再次用实际行动诠释开路先锋的担当。“中小微企业既是浙江的优势所在,同时也是一个重点的压力和任务。它创新地提出了全生命周期扶持体系,从中小企业扩展到微型企业纳进去了,让各个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全生命周期的帮扶,体现了我们政府治理更加精准、更加现代化,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据了解,本条例将从2023年3月1号起施行。(浙江之声记者王娴、解梓笛、叶澍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