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知公告
山东晨旭模具有限公司等373家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山东晨旭模具有限公司等373家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山东晨旭模具有限公司等373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经现场检查,登记经营场所均无法找到上述企业,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联系不到上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五莲县税务局协助查询,均超过两年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非正常状态超过2年或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拟对山东晨旭模具有限公司等373家企业作出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山东晨旭模具有限公司等373家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联系人: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法规科、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0633-5211915、0633-5217112
联系地址:五莲县青岛路水务大厦9号B座403室、415室
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