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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收集编辑: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月5日电 东航官网近日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东上航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来看,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通知称,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4年1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4年1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此前,中新经纬从去哪儿获悉,接到航空公司消息,自2024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70元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中新经纬APP)